一、工程名称:鹿寨县廉租住房六期污水接入工程
二、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三、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
四、招标范围:鹿寨县廉租住房六期污水接入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开标时间:2016年5月12日
七、拟中标单位: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和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大写):人民币捌拾万零叁仟壹佰壹拾贰元陆角陆分
(小写):¥803112.66
建造师姓名 : 孙永琨 注册编号: 桂245101015904
中标工期:30天(日历天) 承诺工程质量:合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大写):人民币捌拾万零叁仟贰佰捌拾叁元叁角整
(小写):¥803283.30
建造师姓名 : 巫会红 注册编号: 桂245090908995
中标工期:30天(日历天) 承诺工程质量:合格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华宇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大写):人民币捌拾万零贰仟玖佰柒拾肆元柒角陆分
(小写):¥802974.76
建造师姓名 : 杨良泽 注册编号: 桂145060801426
中标工期:30天(日历天) 承诺工程质量:合格
八、中标公示日期: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5日
九、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0772-6814823 传真:0772-6814823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⑴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⑵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⑶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⑷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⑸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被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鹿寨县住房和城 招标代理单位:柳州鹿寨建兴招投标
乡建设局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72-6531001 联系电话:0772-6814823
2016年5月13日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