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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威宁县县城供水二期工程(勘察)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6-7-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 标 人 威宁自治县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7-13
开标地点 威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威宁县县城供水二期工程(勘察)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75.14分
项目负责人 朱勇
报价 520086 .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颐中建筑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2 技术分 3 技术分4
技术分 5 技术分6 技术分 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62.05分
项目负责人 丁晓江
报价 520000 .00元
第 三 中标候选人 贵州水工环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2 技术分 3 技术分4
技术分 5 技术分6 技术分 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57.84分
项目负责人 李曙光
报价 523050 .00元
公 示 期 2016-7-1 5 至2016-7-1 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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