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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标段)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6-8-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210301201604062063

工程名称

鞍山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标段)

建设单位

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鞍山市·鞍山市

建设地点

鞍山市百灵路、园林路、营城路、兴盛路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鞍山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标段)

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

赵忠利

21485600.7300

其他市政公用工程 ;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

赵忠利

21485600.73

第二名

沈阳市排水公司

苏禄威

22427322.86

第三名

沈阳世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张琳

22671667.82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6 年 08 月 26 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 年 08 月 28 日

填报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填报日期

2016 年 08 月 26 日

备注说明

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实际工期为准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
1. 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 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单位名称: 鞍山市自来水工程公司
地 区: 辽宁
电 话: 0412-5848001/5845781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矿工路段二
网 站: http://www.zlsgc.com/
备注:如您发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已变更,欢迎您点此告知我们以便及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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