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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新民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管网施工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6-9-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210181201607011069

工程名称

新民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

新民市吉康污水处理厂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新民市

建设地点

新民市辽滨街道瓦房村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新民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管网

新民市路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李彪

66871934.5600

0.00

0.00

其他市政公用工程 ;

0.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新民市路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李彪

66871934.5600

93.20

第二名

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刁媛媛

66890219.0900

87.39

第三名

沈阳鑫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凤云

66061655.4600

87.30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6 年 08 月 31 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 年 09 月 03 日

填报单位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
1. 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 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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