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市鳌头镇松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木棉队、松园 1# 、松园 2# ) [JG2016-5552-003]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华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广州市巨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东莞市磊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价(万元) |
148.648736 |
149.530383 |
150.016681 |
项目经理姓名及注册证书编号 |
彭颖 ( 粤 144060808643) |
戚普良 ( 粤建协培字 A1101000) |
曹畅 ( 粤建协培字 S1100660) |
资格审查结果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资格审查结果 |
资审不通过原因 |
1 |
广州恒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李小燕 |
不通过 |
不满足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6 )点, “2013 年没有盈利 ” 。 |
2 |
广州市广业建筑有限公司 |
李锐潜 |
不通过 |
不满足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6 )点, “ 投标文件中 2013 年、 2014 年两年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除报告时间不同外其余数据全部一致,评标委员会对该财务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存疑,启动澄清程序,要求该投标单位提交该财务审计报告的原件。该投标单位只在澄清书上盖章而未提供原件,为此评标委员会判定该公司审计报告无效 ” |
3 |
广东潮粤建设有限公司 |
陈列泳 |
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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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莞市磊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曹畅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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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深圳市华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彭颖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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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州市巨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戚普良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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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州众粤市政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陈志忠 |
不通过 |
不满足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6 )点, “ 没有提供 2013 年的具备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 |
8 |
广东中京建设有限公司 |
谭维雅 |
不通过 |
公示时间从 2016 年 09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16 年 09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止 (4 个日历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15013022861
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人 ):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020-87878717
联系地址:
投诉受理部门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从化市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联系电话: 020-87976274 联系地址:从化市河东北路 18 号
招标人 :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