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桦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罗甸县中心型公益性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站 的委托,对 罗甸县2016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设备采购二标段(热镀锌管) 进行招标, 并于 2016年09月21日 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2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 黔南公易建电(2016)0180号-2 标段(包)名称: 罗甸县2016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设备采购二标段(热镀锌管) 招标代理: 贵州桦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 罗甸县中心型公益性水务工程建设管理站 开标时间: 2016年09月21日 开标地点: 开标厅5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贵州湘贵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
总分: | 94.40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元): | 1358585.8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中建双成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总分: | 93.81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元): | 1361289.28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阳金鼎商贸有限公司 | ||||
总分: | 92.35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元): | 1346046.70 | |
公 示 期: 2016-09-22 至 2016-09-26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 罗甸县水务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854-7618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