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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台安县城区第二水源地供水水文地质勘察预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6-9-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21032120160817381

工程名称

台安县城区第二水源地供水水文地质勘察

建设单位

台安县自来水公司

工程类别

勘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鞍山市·台安县

建设地点

台安县城区,新开河镇雷屯村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台安县城区第二水源地供水水文地质勘察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李翔

1367000.0000

0.00

0.00

勘察招标 ;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李翔

1367000.00

93.61

第二名

辽宁工程勘察设计院

贾玉馥

1384404.92

92.72

第三名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王海红

1398516.00

58.90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辽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辽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的投标保证金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6 年 09 月 26 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 年 09 月 28 日

填报单位

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6 年 09 月 26 日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
1. 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 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以下内容为系统自动检索相关中标单位联系方式,仅供参考!
单位名称: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区: 辽宁
电 话: 024-24810097 24810046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152号
Email: sket@sket.cn sigi.mcc@163.net
网 站: www.sket.cn
备注:如您发现联系方式不准确或已变更,欢迎您点此告知我们以便及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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