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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施工预中标

发布时间:2016-11-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工程编码 210201201608053208
工程名称 大连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大连东达水务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 大连市振连路东侧,中华路北侧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大连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标段建筑面积(㎡) 拟中标单位 中标价 项目负责人
大连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大连顺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9210249.6100 马成龙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顺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金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大连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施工,包括拆除综合楼、除臭间、加氯间;改造生化池;新建综合楼、综合一体池、污泥池、设备间内设置V型滤池、紫外线消毒槽、清水池、碳源溶解池、碳源溶药池、PAM溶解池、三氯化铁溶解池、储药间、配电间及厂区道路、外管网(采暖、给水排水及工艺管道)等工程施工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11月0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03日
填报人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2016年11月01日
填报单位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注说明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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