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210201201609093270 |
工程名称 |
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二期中水管线工程施工及监理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
泉水河污水处理厂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大连市 |
拟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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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段建筑面积(㎡) |
拟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项目负责人 |
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二期中水管线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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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隆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2585448.0400 |
元 |
丛培丰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隆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开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大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内容 |
泉水河污水处理厂二期中水管线及相关附属工程施工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11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11月24日 |
填报人 |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6年11月22日 |
填报单位 |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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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