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210213201704195565 | ||||||||||||||||||
工程名称 | 东特药房至本溪街中水管线等挖掘恢复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大连金普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建设地点 | 大连金普新区 |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金州新区 | ||||||||||||||||||
拟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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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候选人:大连德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649186.76元(大写:陆拾肆万玖仟壹佰捌拾陆元柒角陆分)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项目经理:迟迅 项目经理级别: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121453900 工期: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质量标准:合格。 | ||||||||||||||||||
招标内容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7年05月0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7年05月06日 | ||||||||||||||||
填报人 | 冯维民 | 填报日期 | 2017年05月03日 | ||||||||||||||||
填报单位 | 大连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 |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