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大足区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补充)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7101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工程管理站 |
联系电 话 |
189960768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弘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023-85222507 | ||||||||
项目(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永川区水电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方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市大足区鑫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215.392769 | |||||||
工商注册号 |
915002256664293560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局 |
联 系 电 话 |
023-43722868 | |||||||
重庆市大足区监察局 |
023-43769033 | |||||||||
大足区发改委 |
023-43737712 | |||||||||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水务工程管理站 2017年8月25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弘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