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 8 月 28 日——2017年 8 月 30 日)
项 目 名 称 |
正兴镇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76971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 |
联 系 电 话 |
13996076126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5922501607 | ||||
正兴镇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铭扬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西部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长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铭扬建设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元) |
3125795.56 | |||
工 商 注 册 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3769656308XD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区公管办(区发展改革委项目投资科) |
联 系 电 话 |
023-414063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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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 8 月 28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名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8 月 28 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