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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城区到2017年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处理

发布时间:2014-3-21 9:40:0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我省日前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美丽陕西建设的决定》,将启动秦岭中央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同时将执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 2017年初步实现和谐宜居 根据《决定》,到2017年,我省将全面完成污染减排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初步实现生态文明、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城乡生态化目标。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削减11.5%、12.9%、11.0%、12.9%。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关中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5%以上,西安市细颗粒物浓度下降10%以上,其余地级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 西安市城区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实现渭河出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Ⅳ类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5%以上,其中:西安市城区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关中其他设区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3万以上人口的建制镇达到60%以上;关中、陕北设区市中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全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率达到100%、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 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达到85%以上,其中:西安市达到100%,其他设区城市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80%以上,建制镇达到60%以上。西安市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乡镇达到30%以上; 全省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17%,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行政村比例达到17%,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建成4500个农村环保综合整治示范村。 污染企业实施“退城入区”计划 为了实现美丽陕西,我省将突出抓好“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工程。大力开展燃煤企业、燃煤锅炉、机动车、道路及建筑施工等大气污染整治,加快“气化陕西”步伐,大力实施“煤改气”工程,从根本上改变燃料结构,不断深化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严格实施大气排污总量控制,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等量或倍量削减,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对新受理的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实行倍量削减替代,实现增产减污。关中地区所有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关中地区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实施污染企业“退城入区”计划,全面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业政策,控制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建立雾霾观测预报预警机制,做好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雾霾污染应急处置。 我省将启动秦岭中央国家森林公园建设 根据《决定》,我省将造林2300万亩,恢复保护湿地220万亩,治理荒沙4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47亿立方米。 为此,我省将加大天然林保护投入,全面实施“关中大地园林化、陕北高原大绿化、陕南山地森林化”,全力推进“三屏三带、三园一库”建设,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加强秦岭生态保护,加大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城乡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快秦岭国家植物园和秦岭终南山世界地质公园建设,启动秦岭中央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加大人工湿地建设与天然湿地保护力度,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和淤地坝建设,减少水土流失。(西安日报 记者:马昭 实习生:李萍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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