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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2-8-24 数据编号: 9976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西藏那曲地区那曲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jjf-2012- 641
一、招标条件
西藏那曲地区那曲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1282号)、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藏发改基[2012]2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行政公署,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理面向全国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藏那曲地区那曲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bjjf-2012- 641
2.3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那曲镇
2.4建设内容:
(1)供热工程:新建热源厂(3X46兆瓦)、热源厂周转房、17座换热站,一、二次管网的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入户管道及室内采暖设施;
(2)给水工程:新建取水泵站、净水厂、中间加压泵站、集中供水点和公厕(含室内供暖),输水管道、配水主管网(含消防设施)、支线管网的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高位水池维修改造,各单位、地区安居工程室内外给水管道、设施改造;
 (3)排水工程:新建污水处理厂,雨污水主管网、支线管网的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各单位、地区安居工程室内外排水管道、设施改造;
 (4)上述三项工程的10KV输电线路、变电站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2.5监理范围:监理划分4个标段的全部建设内容。
2. 6资金情况:已落实
2.7监理工期:施工工期+责任缺陷期(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工程保修期满止)。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次只对第三标段进行招标
第三标段:各厂站的机电设备采购安装(含自控、监控系统)、自控调试,电气线路及其配套工程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电力工程(输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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