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谷城水厂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谷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以 谷发改投资 [2013]20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谷城县水厂 ,建设资金来自 部门自筹、地方财政配套和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 |
建设投资金额 约为 3.4 亿元, 总规模为 15 万 m 3 /d ,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规模为 10 万 m 3 /d ,二期工程规模为 5 万 m 3 /d 。 | ||
建设施工地点 |
谷城县冷集镇尖角村一组 | ||
招标范围 |
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下,完成该项目的设计监理(含勘察)、采购监理、施工监理( EPC )等全部工作。 | ||
开 工 日 期 |
2014 年 8 月 |
工期 |
730 日历天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本工程监理负责人需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5 .资格评审 : 本次资格评审采用 合格制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16 日至 2014 年 7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由本工程监理负责人 持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法定代表人投标承诺书(本承诺书在谷城县政府网招标投标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到 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总工会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6.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8 月 6 日上午 9 时 00 分,地点为 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谷城县总工会四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谷城县水厂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建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谷城县城关镇筑阳路 3 号 地 址: 谷城县城关镇中华街 3 号
邮 编: 441700 邮 编: 441700
联系人: 徐小飞 联 系 人: 付忠学
电 话: 15172564616 电 话: 1599720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