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鞍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审批表2014-3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 ,已在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弘扬路排水工程监理 。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鞍山市 。
2.3招标(业主)人: 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 弘扬路(激光大道-陈台路)段,进行排水暗渠、管线新建工程,其中:新建污水管线3243米,最大管径2米,新建雨水暗渠3465米,含路面恢复52256平方米。 。
服务内容概述: 监理 。
2.5合同估算价为: 136.27 万元。
2.6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 (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2014 年 8 月 25 日开工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竣工,计划工期 68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监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持IC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网上刷卡报名。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3)具有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4)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5)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鞍山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电话2299295,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关系证明。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至 2014 年 7 月 28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投标报名需再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 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 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24 日至 2014 年 7 月 28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8 月 14 日 13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名称及地址)。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鞍山市中华南路240甲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
邮编: 邮 编: 114007
联 系 人: 李昊洋 联 系 人: 朱颖
电 话: 0412-5600053 电 话: 0412-5535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