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单位:平阳县山门镇人民政府
2. 工程名称:平阳县山门镇法洪村生活污水管网及配套处理设施工程
3. 工程地点:平阳县山门镇
4. 工程概况:投资金额约149万元。(其中管材、检查井、玻璃钢化粪池等为暂定价,具体以县统一采购价为准。)
5. 招标内容、范围:管网及附属设施等工程
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7. 工期 90 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