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15-6-26 | 数据编号: 353971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灵州电厂(以下简称 “ 招标人 ” )委托神华国能山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贵公司(以下简称 “ 投标人 ” )就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灵州电厂反渗透膜采购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 SDJS-2015-0301
2. 工程概况:
灵州电厂化学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 + 反渗透 + 离子交换器处理形式,采用的水源为宁东能源重化工基地供水工程的调节水库鸭子荡水库净水厂来水。反渗透系统是两套运行, 5:2 排列,一套有 42 支膜元件。
招标范围:
设备 名称 |
规格 |
数量(支) |
材质 |
技术指标: |
反渗 透膜 |
与美国陶氏抗污染复合膜(型号 BW30-400FR ) 规格、尺寸相同的抗污染复合膜 |
84 |
系统脱盐率: 一年内 ≥99% , 三年内 ≥98% , 五年内 ≥96% ; RO 系统水的回收率 ≥ 75% ; 出力: ≥35m3/h ; RO 产水压头 0.1MPa 。 |
具体参数及标准等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本项目设置投标限价为 52 万元,超过限价按废标处理。
计划工期:投标方应在收到招标方物资采购部门生产通知后 60 日内,按本规范供货清单将所列物资送至招标方指定交货地点。
质量标准:反渗透膜为进口件,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灵州电厂。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元;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5 )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 6 )业绩要求:近 3 年销售量达到 1000 支以上。提供合同封面及签字页;
( 7 )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中有销售许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