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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5-6-26 数据编号: 35401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无锡市新城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脱水机房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城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管经发[201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市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新区新城水处理厂 

  工程规模:脱水机房改造工程建筑面积为1150.7平方米,其中新增46.3平方米,框架结构。本工程有拆除部分,拆除内容主要有砖墙体、混凝土墙、楼面、墙面粉刷及涂料、门窗、管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170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资质条件: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1至2013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5.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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