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普兰店市城区污雨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5年普兰店市城区污雨水管网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普兰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2015年普兰店市城区污雨水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普发改发[2015]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普兰店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和尚河:河道清淤、河底硬化、检查井维修、污水截流、护栏安装、河墙维修、污水管并网;中心路:雨水管道、雨水井、管道挖填土、道路中线护栏拆装、道路恢复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和尚河、中心路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和尚河污水改造:1862米;中心路雨水管网改造:850米雨水管道,管径DN800
2.3合同估算价为 550 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尚河:河道清淤、河底硬化、检查井维修、污水截流、护栏安装、河墙维修、污水管并网;中心路:雨水管道、雨水井、管道挖填土、道路中线护栏拆装、道路恢复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5工期要求: 2015 年 10 月 10 日开工至 2016 年 1 月 8 日竣工,计划工期 9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企业资质:(1)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企业近三年无不良记录(4)投标单位须办理CA锁网上报名。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负责的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截止至报名前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缴纳证明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说 明:1、投标企业及项目管理班组主要人员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录《大连市筑信网》(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早办理。投标单位须办理CA锁网上报名,本项目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2、投标保证金管理: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指定的账户。3、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
4. 投标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