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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宁海县梅林街道伍富村(东岙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6-6-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受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委托,对宁海县梅林街道伍富村(东岙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宁海县梅林街道伍富村(东岙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模:共计107户,包括污水管道铺设2685.6米、污水检查井61座、Φ315塑料检查井共计80座、清扫口161座、路面修复共计1700平方米、提升井一座、终端处理(包括40T/d一体化设备1座)及出户管户内部分等。招标工期:100日历天。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126660元,发包价为 总价下浮12%(即1020495元),【其中:出户管户内部分项目费用、运行维护费和暂列金额241948元(含税金、民工工伤保险费)未下浮 】,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1)竞包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竞包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竞包人须为《关于公布2015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资管委办〔2015〕2号)中“2015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或《关于公布2015-2016年度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资管委办〔2015〕3号)中“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4)竞包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5) 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2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

  ③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2.3本次招标要求竞包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4本次招标要求竞包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4、竞包截止时间和竞标会议时间:2016年 7月 4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

  5、发包会议地点:宁海县梅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

  6、联系人:

  发包人: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宁海县人民政府梅林街道

  联系人:胡伟夫

  联系电话:13989391683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二路7号

  联系人:吴滢

  电话:0574-25551110

附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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