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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县长兴镇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8-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 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委托,对 长兴镇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代建服务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投标 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6年4月份或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投标资料; 3.3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供应商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供应商只能确定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供应商中标无效; 3.4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 本项目面向中小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长兴镇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代建服务

2 、招标编号:SHXM-00-20160731-2671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SX2016-07-41

3 、预算编号: 20-16-92865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兴镇2016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代建服务

5 、交付地址: 采购人指定任意地区

6 、交付日期: 签订合同后至竣工验收结束

7 、采购预算金额: 676900 (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676900)

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6-08-05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08-25 截止 ,登录 “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http://www.zfcg.sh.gov.cn )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原件、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的扫描件;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6年4月份或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 5、中小企业申明函(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载”→“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选择下载后填列盖章; 6、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7、提供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及无犯罪行贿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08-26 09:30 ,迟到 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2 、开标时间: 2016-08-26 09:30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 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评标室

2 、开标地点: 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四楼评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 CA 证书)参加开标。

3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 3)网上投标回执; 4)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上传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只有报名通过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1、现场踏勘:自行踏勘现场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费用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接受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2)现场报名地点: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128号1010室。 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12]2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单位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崇明县长兴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崇明县长兴镇凤滨路77号 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1228弄2号嘉利大厦2楼BCD室
邮编: 201913 邮编: 200050
联系人: 郁伟 联系人: 王峰
电话: 18939972568 电话: 69622288
传真: 56850710 传真: 6962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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