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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黄陂1#供水加压站地块平整工程和黄陂1#供水加压站建设施工总承包招标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6-8-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招标的“黄陂1#供水加压站地块平整工程和黄陂1#供水加压站建设工程”于2016年8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并对招标公告作出以下修改:

  1、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房建和市政部分企业库数据有关事宜的通知》(穗建筑[2016]1046号),对本项目投标所需的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等;请检查是否完整,如缺失,且为本项目招标所需的,请尽快上传上述材料扫描件,或由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在广州投标文件管理专用软件中的“投标其他材料”模块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2、根据穗开内收[2016]58号文,本工程地块平整土石方分部的土方单价限价13.2元/立方米,含地块内清表、土方挖、运(3公里运距)、填、推平、压实、检测、临时排水、临时道路、修坡等工程费用及税费。投标人所报的单价不能超过13.2元/立方米。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发包人指定弃土点超出3公里的,超出运距按实计算,每增加1公里,发包人按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相应增加2.14元/立方米。运距15公里及以上的,投标人所报的单价不能超过38.88元/立方米。(因清表、树木砍伐和地上附着物的清理及土方工程中不能利用产生的余泥渣土排放由承包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外运,费用不另行计算)。

  3、根据穗开建管[2016]27号文,招标人名称由“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更改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4、招标公告第十一条第2点 修改

  原文: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颁布的旧版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现文: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PDF形式)。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自企业库,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页的上传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

  5、招标公告第十一条第5点 修改

  原文: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现文:投标人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A类),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A类)中的在册人员。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变。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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