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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金水河-东风大沟南段)整治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1采购条件

  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2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为玉溪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金水河——东风大沟南段)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采购编号:云通力采购字[2016]049号)。

  1.2.2内容及规模(以政府最终审核为准)

  (1)本项目工可估算总投资88,772.05万元。具体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比例
1
建安工程费
48,933.91
55.12%
2
工程建设其他费
28,398.12
31.99%
3
基本预备费
7,733.20
8.71%
4
建设期利息
3,706.81
4.18%
5
总投资
88,772.05
100.00%

  (2)截污工程流域截污工程收集范围主要包含山水佳园片区、尚易佳园西门-玉兴路、玉兴路-红塔大道、红塔大道-秀山路、红塔山庄、金水河(原东风大沟南段)腾霄路段、玉山城岚园和梁王坝-李家河片区。在金水河(原东风大沟南段)单边或者两边铺设污水干管,从两岸污水收集情况来看,主要是对金水河(原东风大沟南段)东侧沿途的居民点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

  结合玉溪市金水河(东风大沟南段)的周边现状和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防洪专项规划、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及金水河(东风大沟南段)河道,以及金水河(东风大沟南段)东西两侧的地势情况,进行污水管网总体布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建检查井、跌水井、沉泥井、截流井等管道附属构筑物。

  (3)河道改造

  工程总体布置为沿河道两岸修建堤防,每间隔 300m 设置一个桩号,每个桩号间断面形式按照工程可行性研究图册中河道断面图部分;区间穿路网采取桥涵的型式进行衔接,并沿河两岸每间隔 200m 左右设置下河梯步。

  (4)海绵城市工程金水河(即东风大沟南段)采用海绵城市理念开发后可控制雨水 4784.65m³,其中渗透雨水量 1081.24m³,除满足自身 1695.14m³的降雨量控制需求外,还可为周边区域提供3089.51m³客地雨水接纳余量。建造内容主要包括:下沉式绿地27030.94㎡,种植池5060.32㎡,高位花台11913.28㎡,渗透过滤沟8796m,直径 m的渗透井183个,雨水收集池2个。

  (5)景观工程主要采用人工湿地、生态护岸通过生态系统的恢复与系统构建,持续去除水体污染物,改善生态环境和景观。利用土壤-微生物-植物生态系统有效去除水体中的污染物。将东风大沟南段打造成玉溪中心城区的生态景观廊道,并与东部山地融为一体,成为城市的背景区域。

  (6)运营内容及公共服务:

  a.河道护坡、防洪闸门的管养。b.河道保洁及垃圾入河日常管理,达到清洁河岸,杜绝垃圾污染进入河道。c.景观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包括陆生植物及水生植物的养护、景观设施的管护。d.项目资产范围内的安全巡查及安全防护,包括非本项目建设的涵洞。 e.河道暴雨处理,灾害应急处置。f.将河堤淤泥打捞上岸后集中进行干化处理。淤泥干化后回运,主要用于河道两岸的河堤绿化用土。保持河堤淤泥量及水体藻类达到绩效标准。

  1.2.3 项目运作方式

  (一)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7年,其中建设期预计2年(2017—2018年),运营期15年(预计2019年—2033年,从项目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之日起15年)。

  (二)资产权属

  1. 实物资产

  项目建设资产所有权归政府所有,社会资本为了后期商业运营可以经过政府审批授权,自担成本建造商业运营设施及其房屋建筑物,在项目合作期内享有使用权,项目合作期满,资产所有权一并归政府所有。

  2. 相关经营权

  项目公司有运营维护项目资产,并按约定获得政府付费的权利。

  项目公司享有通过提供水体治理、景观维护等服务运营维护费及可用性付费的收益权。 项目公司享有在授权范围内利用项目范围内资产及附属设施从事广告、休闲、旅游等商业服务经营权并获取收益的权利。其商业服务不得违反相关规划,不得对公共环境、公共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其收益由政府与社会资本共享。

  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将项目资产租赁给第三方使用的,须报采购人备案,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合作期限。

  (三)具体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PPP项目合同授权项目公司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养护管理本项目,对河道水体进行治理及维护。并根据水体治理及维护情况获得政府付费。同时,在运营维护期内,项目公司享有在授权范围内利用项目范围内资产及附属设施从事广告、休闲、旅游等商业服务经营权并获取收益的权利。

  当项目合作期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归还政府方。

  1.3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3.1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3.2 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由不超过三家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申请人与招标人及为完成本次招标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合法存续5年以上,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不良记录;

  1.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3.4 申请人应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为承担过类似规模项目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注:申请人全资子公司的业绩可作为申请人业绩响应本条要求。

  1.3.5 最近连续三年(2013年-2015年)均为盈利,2015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以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查封、冻结等不良记录,无重大不良资产;

  1.3.6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1.3.7 申请人信誉良好,自成立以来无严重违约或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处罚,无对企业信誉有不良影响的未决诉讼等,并声明保证:

  Ø 在过去五年内,未在重大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

  Ø 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

  Ø 在过去五年内,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没有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就企业基本情况作虚假陈述等情况,且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行贿等行为。此项要求同样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董事和项目经理。

  Ø 企业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未反应不良征信。

  1.4资格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4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4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不得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

  1.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5.1报名时间、地点

  2016年9月20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 时至17:30时,在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高新区南祥路22号,互联网产业创新园5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5.2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费用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元(¥100.00),售后不退。

  1.5.3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Ø 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Ø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Ø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Ø 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须由牵头人携带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报名。

  1.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6.1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0月14日08:00时~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6.2 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16年10月14日9:00时。

  1.6.3 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政府办公区附楼2楼)。

  1.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6.5届时邀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资格预审会议。

  1.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耀城 联系电话:1868776987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高新区南祥路22号,互联网产业创新园5楼

  联系人:李刚、杨航

  联系人电话: 0877-889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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