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1、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大修服务地址:成都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成都市第九污水处理厂。
2、备件到货地点:比选人指定(成都市第七、八、九污水处理厂)。
3、工作内容: 成都市第三 、九 污水处理厂 鼓风机大修服务(含提供维修备件)及成都市第七、八、九污水处理厂离心鼓风机原装备件采购。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计划工期(大修服务期及供货期):
( 1)大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4周内提供大修服务,具体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收到通知后, 6周内完成大修工作。
( 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8周内完成备品备件供货。
6、比选范围:
成都市第三、九污水处理厂鼓风机大修服务(含提供维修备件)及成都市第七、八、九污水处理厂离心鼓风机原装备件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 2012年以来具有 2个及以上西门子 10KV高压离心鼓风机大修业绩 或西门子制造厂(商) 或西门子授权的维修企业(或代理商);
( 3)财务状况: 2013年 -2015年财务状况无亏损;
(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参选禁入期内。 2013年 -2015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5)比选申请人必须进行完整参选。任何只 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几种 大修服务(或备件采购)的参选,将被认为是不合格的参选而被拒绝;
( 6)当比选申请人因自身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限制,不能供应全部种类备件时,可以采用配套采购的方式补充所缺备件种类而构成完整的参选。
2、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 2016年 12月 14日至 2016年 12月 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时至 12: 00时,下午 14: 00时至 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 256号中加国际) 4楼 409室购买比选文件。
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同时携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元 /套,售后不退。(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12月 23日 10时 00分,地点为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 256号中加国际 4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 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28-85320347
传真:( 028) 85321331
电子信箱( E-mail): 664201938@qq.com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 256号
邮编: 610023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028-85320347
传真:( 028) 85321331
电子信箱( E-mail): 446750797@qq.com
2016年 12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