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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市镇康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学校饮水设备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6-12-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镇康县教育局委托,对镇康县教育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学校饮水设备采购(38所,其中,中学2所、小学36所)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凡能独立完成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材料供货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镇康县教育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 条件项目学校饮水设备

  1.2项目编号:YNKY16115

  1.3本项目采购预算价:180.8万元

  1.4项目概括及分包:本项目共 38套,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内容

数量及单位

技术参数

饮水设备

3838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

  1.6供货地点:镇康县教育局用户指定地点

  2.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供货和服务的能力。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经营范围内包含净水设备或饮水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有安装、调试、维护的能力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保证售后维修的及时、快捷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应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社会保险登记证》和2015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5年以后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2016年度中具有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和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凭证。

  5、投标人须为产品生产厂商或合法代理商,非生产商投标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若厂家投标则不能再授权非生产商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8、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进行企业信用信息查询。

  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1、开标时需免费提交样品:提交样品的设备名称、时间、地点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报名材料

  1、凡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 12 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间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两份:(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税务局出具的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被授权人的身份证、;(8)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后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到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文件递交地点

  1、开标时间(即投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2、投标申请文件递交地点: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两个工作日17:00时以前交至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2、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 名: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镇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8200 0057 9689 5012

  电 话:0883-6634932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账户转入镇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专户,并在“备注”一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汇款用途等内容。

  3、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17:00时以前持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投标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镇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财务室换取保证金往来款收据(须进账)。

  4、投标保证金的退取: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回供应商原交纳账户;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达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后方可办理退取手续(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退取保证金时需出具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退取保证金的收据,由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取手续(可开标结束后留下收据由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工作人员代办理保证金退取手续)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康县教育局

  地 址:镇康县新县城公主路18号

  联 系 人:鲁世祥 联系电话:1357831311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凯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辰财富中心商住楼A幢1201号

  联系人:范颢 联系电话:1838849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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