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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市扩大第三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内市政工程设计项目(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6-12-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商示财采【2016】112号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扩大第三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内市政工程设计招标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商示财采【2016】112号

  1.2项目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扩大第三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范围内市政工程设计招标项目(二次)

  1.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限工程设计和工程勘察单位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报名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另一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成员;

  8、报名时各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到场

  9、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产生的安全与费用自理。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一份、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时企业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到场,上述资料验原件(带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除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散页无效)报名。

  备注:供应商应提供所有盖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请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4.1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1日上午08:3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

  五、开标有关信息:

  5.1 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01月11日上午08:3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评标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长江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西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办事处;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商丘市北海路与阳光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北

  联系人:曾先生 18637098287

  招标代理公司: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0370-322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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