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61222_105567604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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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西区污水厂建设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乌苏市西区污水厂建设PPP项目经批准,已具备社会资本政府采购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由乌苏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委托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乌苏市西区污水厂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资格预审,诚邀有实力的投资人与政府共同合作,实现政企共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RHZC2016-309
二、项目名称:乌苏市西区污水厂建设PPP项目
三、项目实施机构:乌苏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四、项目概况:
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项目所处阶段:项目准备阶段
发起方式:政府发起
本项目静态投资总额50959.18万元,工程建设费用44356.06万元,其他建设费用2828.37万元,基本预备费3774.75万元。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完成建设并负责项目的维护与管理。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1120.08万元。其中自有资金7967.8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0%;债务性融资31871.2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
合作期限:24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22年)
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社会资本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内容:由社会资本方承担项目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乌苏市人民政府或指定的政府机构。
项目概况:
(一)西区生产废水预处理厂
包括污水厂及尾水排放管道,污水厂根据结构特点分为盛水构筑物、辅助生产建筑物。盛水构筑物包括:一级调节池、中和沉淀池、二级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物反应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MBR系统综合处理车间、RO系统综合处理车间、MVR蒸发器间、半处理水池、贮泥曝气池、事故池。辅助生产建筑物包括:膜处理泵房、膜处理鼓风机房、膜处理附属厂房、污泥综合处理车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加药间、生物除臭滤池。
(二)新建西区工业污水处理厂
拟建西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乌苏市西区西北角(纬二路以北,经四路以西)设计总规模:40000m3/d;分两期实施,一期20000万m3/d,二期20000万m3/d,分期建设,近期占地面积65.91亩(43939.25m2),预留用地面积为约205.58亩(137055.39m2)。
包括污水厂及尾水排放管道,污水厂根据结构特点分为盛水构筑物、辅助生产建筑物、管理及生活建筑物。盛水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2C氧化沟、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接触池、污泥浓缩池。辅助生产建筑物包括:鼓风机房及1#变配电室、投药加氯间、臭氧发生器间、污泥脱水机房、生物除臭滤池、水源热泵机房、2#变配电室。管理及生活建筑物包括:生产管理楼和传达室及大门。
(三)新建污水输送管道
新建西区生产废水预处理厂至西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输送管道约4.3km,转输流量1.1万m3/d,设计管径d500,管材选用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
新建西区污水收集管道20.03km,设计管径d300~d1000,管材选用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Ⅱ级钢砼管。
(四)新建回用水蓄水库
西区工业污水厂一级A出水可用于西区道路浇洒、绿化以及西区下游生态林夏季灌溉用水,非灌溉时节进行存储,设计存储容积240万m3。
五、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要求
合法经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机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4.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或按照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5.法律、法规规定以及PPP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七、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数量。
八、资格预审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可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
九、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9.1报名时间及地点:请资格预审申请人于2016年12月22日至2017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B座19-2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及盖单位章的复印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等原件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9.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证件及资料不全者,不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资格预审时间2017年1月12日11时00分。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为: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B座19-2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收。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乌苏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金谷大厦B座19-2室
联系人:刘杰 电 话:0991-282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