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夏财采计【2016】6989号文的要求,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办事处的委托,对江夏区庙山第二小学给水安装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WHXT-DL-20161221SG
二、项目名称:江夏区庙山第二小学给水安装工程项目
三、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预算金额:85.109778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3、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等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注册证书、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近三年相关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每年提供一个业绩材料(自2013年起),项目经理本人到场;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类似工程已完工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有可查询的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书;
7、提供所投人员近一年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的为准;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人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本人(开具时间需在本项目公告期后)
五、1、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8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审核原件通过后方可购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时须一次性提交加盖公章胶装成册复印件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二代)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建造师证(项目经理证)、职称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五大员)上岗证、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以及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承诺书;外地企业须提供备案登记证明文件;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须有可查询的甲方联系人及电话);近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本公告第四项要求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六、谈判时间:2017年1月5日上午09:30时整(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办事处和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庙山办事处
联 系 人:朱文 联系电话:027-87929600
代理机构: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道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 洋
联系人电话:027-59251970-305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1363102
武汉鑫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