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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黄埔区九沙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庙头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勘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17-1-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九沙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庙头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九沙社区及庙头社区。

  1.1.3 设计范围:农村污水治理。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加快推进沙步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等八个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7 建设规模:投资总额为2209.87万元,其中建安费为 1675.10万元。其中,九沙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投资总额为1196.86万元,其中建安费902.82万元;庙头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投资总额为1013.01万元,其中建安费772.28万元。

  1.1.7.1 建设内容:

  (1)九沙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本工程新建d400~800污水管道1560m。

  (2)庙头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本工程新建d500~800排水管道1190m。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竣工图审核及盖章。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设计资质或以上;

  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 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

  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1.2.6 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6日9时30分至2017年1月12日16 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D栋四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3.4 本项目从发布公告第一天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本项目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1.4 费用

  1.4.1 工程勘察费:

  工程勘察费收费暂定为:九沙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9.93万元;庙头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9.88万元。投标人勘察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①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最终结算由黄埔区财政投资评审部门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原则审定。

  ②工程测量费及工程物探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20%计取(其中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由黄埔区财政投资评审部门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原则审定。

  1.4.2 工程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收费暂定为:九沙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48.28万元;庙头社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42.68万元。投标人设计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基本设计费及预算编制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费下浮率5%,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报价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价由黄埔区财政投资评审部门按本合同规定的结算原则审定。

  1.4.5投标人根据收费标准自行报价(报价不参与评分)。本项目投标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1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本项目不提供电子地形图。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020-82111830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B座222室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700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B座222室

  1.7.3 联系人:翟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2378990

  1.7.5 传真号码:020-82111830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10

  1.8.3 联系人:李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38216747

  1.8.5 传真号码:020-38216545

  1.8.6 电子邮箱:513312251@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32号汇丽国际D栋四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086585

  1.9.4 传真号码: 020-82086760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700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B座220室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378991

  附录8(如果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则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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