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为肆拾肆万元人民币,现改为缴纳投标保证金叁拾肆万元人民币。
2 、原招标文件中保证金帐号招标公告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现对此进行澄清,保证金帐号以招标公告中的为准,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 号:34001684408053007253-0027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松支行
账 号:1692901021000019658000041
答疑: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2条:工伤保险费按1%计取
贵单位提供的控制价“规费和税金清单计价表”中是按照0.5%计取。
请问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工伤保险费是按照0.5%计取,还是1%计取。请予以解答。
答:财评时只给了0.5%,请按照0.5%计取。
2、控制价中的暂估价及备用金,贵单位提供的控制价只在单位造价汇总表中列出,请问在编制商务标时是否可以填写在其他项目费用中(不应取税金),还是直接填写在《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中。
答:按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格式列示,在其他项目费用中不要填写,《工程项目投标总价表》取消。
3、由于造价员一切业务2016年初停止办理,包括变更延期等,我公司造价员证书及造价人员执业印章于2016年12月31日过期,请问该项目关于造价员证书及,造价人员盖章事项该如何解决?我公司可否登录造价信息网下载关于停办造价员一切事务的文件证明附在过期造价员证书之后
答:由于造价员资格考试国家已取消,请按招标文件仍用原造价员相关证件和印章。
宿松县复兴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