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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排水管理处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理设施检测服务招标项目澄清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投标单位:

  关于深圳市排水管理处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理设施检测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SZYM2016-G0141),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现根据采购人回复,澄清如下:

  异议: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六节“2、评分表”中“4.3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之评分规则:1、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0人,且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或监测或化学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得50%分数;2、有10名及以上技术人员具有环境工程或监测或化学专业本科学历得50%分数;有5~9名技术人员具有环境工程或监测或化学专业本科学历得25%分数,1~4名技术人员具有环境工程或监测或化学专业本科学历得10%分数。这两条评分原则存在歧义,请予以澄清。

  回复:为避免歧义,上述评分规则修改为:

  1、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或检测或化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大专)≥20名且其中本科学历≥10名的得100%分数;

  2、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或检测或化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大专)≥20名且其中本科学历在5-9名的得75%分数;

  3、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或检测或化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大专)≥20名且其中本科学历在1-4名的得60%分数;

  4、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或检测或化学专业大专学历(只大专)≥20名得50%分数;

  5、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或检测或化学专业大专学历<20名不得分。

  特此通知。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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