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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兴城市滨海经济区在线监测系统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2-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城市污水管理处的委托,就兴城市滨海经济区在线监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DZB2017-ZFCG04号)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化学需氧量在线自动监测仪器2台、氨氮在线自动监测仪器2台、数采仪2台。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供应商必须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供应商自即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兴城市兴海北街164医院东侧,快乐时光婚礼城对面),报名电话: 0429-5353000

  五、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报名的供应商2017年2月13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证明或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若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相应的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年2月23日12:00时前(北京时间)具体以到账为准。

  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银行:建行兴城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缴纳账号:21001740908052503517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不计利息)。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7年2月24日09:30时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兴城市污水管理处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兴城市污水管理处

  地 址:兴城市新客运站南侧

  联系人:张晓明

  联系电话:0429-5190200

  采购代理机构: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兴城市兴海北街164医院东侧,快乐时光婚礼城对面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0429-5353000

  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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