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业主要求,取消原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财务要求第三项:
负债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2015年);联合体牵头方的负债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2015年)。
招标文件中对应部分的要求一并删除(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料表、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2017年2月20日,截标时间不变。
应业主要求,取消原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中,财务要求第三项:
负债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2015年);联合体牵头方的负债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2015年)。
招标文件中对应部分的要求一并删除(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料表、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2017年2月20日,截标时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