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邢台市南小汪、围寨河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服务
项目编码:HB2017027060040003
项目联系人:苏华明
项目联系电话:0319-2681219
采购人:邢台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郭守敬南路围寨河北岸东头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2114108
代理机构:邢台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泉北西大街2868号即邢台市泉北西大街与滨江北路交叉口东行400米路南)4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2681219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06日09时00分
预算金额:36万元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邢台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
供应商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建设大街328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邢台市南小汪、围寨河污水处理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服务
采购单一来源的原因:(一)权威性。根据环保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河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邢台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工作,确保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圆满完成,市环保部门自2011年起开始对全市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开展第三方运营工作,邢台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为我市首批“第三方运营试点”实施单位,并将该公司的信息数据和分析报告作为各单位减排任务的主要依据。 (二)统一性。邢台市围寨河、南小汪污水处理厂为邢台市城建重点工程,按照省、市要求,必须取得工程验收和环保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为切实提高在线监控设备的运维管理,确保运营的在线监测设备达到环保标准,我单位安装的在线监控设施的调试工作,均由邢台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进行实施,并沿用至今。 (三)唯一性。邢台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是我市具有专业资质的运营管理单位,该公司工作经验丰富,管理方法专业,采集手段科学,在数据信息、分析报告、检查功能、标准把握等方面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我市辖区各县(市)日处理5万吨以下的污水处理厂为了达到步调一致、标准一致、方法一致等工作要求,均委托邢台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进行运营工作。 (四)延续性。围寨河、南小汪污水处理厂试运行期间,为保证中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我单位邀请邢台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数据监测等进行了巡查、指导。在巡查指导期间,该中心服务到位,质量优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环保工作内容。 鉴于此,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
备注: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http://www.xtsxzfw.gov.cn)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http://www.xtsxzfw.gov.cn)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http://www.xtsxzfw.gov.cn)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9-268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