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17-2(P-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慈溪市市域东部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设备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慈发改审核【201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人为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
项目概况:本工程包括5万m3/d改造提标工程和5万m3/d扩容新建工程,其中改造提标工程对现有粗格栅及进水泵房、二沉池配水井、泥污浓缩脱水机房、鼓风机房均保留利用并新增5万m3/d处理设备,拆除巴氏计量槽,其余设施保留利用;扩容新建工程新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均质池、混凝反应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及中沉池、多模式AAO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加氯接触池、新建贮泥池、加药间、次氯酸钠加氯间等。本工程新征用地面积9369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1637.3平方米。本工程实施后东部污水厂总用地面积1137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00.9平方米,建(构)筑物密度31.06%,容积率0.054,绿化率大于30%。设备建安费约1.3亿元。
招标范围:慈溪市市域东部地区污水处理系统提标改造工程(一期)项目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包括提标改造工程所涉及的所有设备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具有国家商务部认可的国际招标机构资质(中国国际招标网上注册备案)。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均可参加投标,请于2017年2月22日起至2017年2月24日前(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双休日除外)到慈溪市宗汉街道东小路79号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资料200元/份,售后不退,在报名时收取。
5、投标保证金:陆千元(现金),开标时提交。(自行用信封封好,并在封面注明投标单位、金额等)。
6、招标其它说明
(1)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新江路280号 地 址:慈溪市宗汉街道东小路79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应工
电 话:0574-63017606 电 话:0574-63215488
传 真:0574-63017606 传 真:0574-6322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