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服务招标 >> 正文

陕西西安长庆第三采油厂2017年陕西境内含油污泥转移处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2-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 第三采油厂2017年陕西境内含油污泥转移处置(二次)
项目编号 2017-0023090-CQYT-0002623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三采油厂2017年陕西境内油泥转移处置项目主要对我厂13个产废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转移并合规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实行电子联单制度,最高限价700元/吨,转移处置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此单价包含油泥装车、运输、安全处置等所有费用。中标人需在接到危废产生单位转移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开始转移处置工作,中标人在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危险废物;不得超设计能力接收含油污泥;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2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标段(标包)划分: 第一标段:志丹境内含油污泥转移处置;(本标段拟招2家服务商,处置区域总计为1个作业区,2个附属单位,第一中标人处置1个作业区,第二中标人处置2个附属单位。具体工作安排待中标人确定后按照工作便利的原则明确,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第二标段:吴起境内含油污泥转移处置;(本标段拟招2家服务商,处置区域总计为3个作业区,第一中标人处置2个作业区,第二中标人处置1个作业区。具体工作安排待中标人确定后按照工作便利的原则明确作业区,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第三标段:靖边境内含油污泥转移处置;(本标段拟招2家服务商,处置区域总计为4个作业区,第一中标人处置2个作业区,第二中标人处置2个作业区。具体工作安排待中标人确定后按照工作便利的原则明确作业区,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第四标段:定边境内含油污泥转移处置。(本标段拟招2家服务商,处置区域总计为3个作业区,第一中标人处置2个作业区,第二中标人处置1个作业区。具体工作安排待中标人确定后按照工作便利的原则明确作业区,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不再进入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2.3工期计划: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4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最高上限价为700元/吨,此单价包含油泥装车、运输、安全处置等所有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税务证照齐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有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废矿物油HW08<071-001-08>)且具有处置资质,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类)。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是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3.4本项目要求近三年内承揽过该类项目。 3.5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2月23日 17时00分00秒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7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7年2月23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报名相关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标书费。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855号美德亨大厦1903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可到开标现领取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国信创新平台服务支持电话:400-0809-508(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周五 9:00-18:00)。 4.3如有问题请联系:0951-8681289。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石油城长庆油田生产指挥中心一楼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照标段提交,每标段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6571750第 标段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 开标
招标人: 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7年03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 :宁夏银川石油城长庆油田生产指挥中心一楼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地址: 银川市长城东路855美德亨大厦1903(银川办事处)
邮编: 750003
联系人: 贾皓
传真: 0951-8681289
电话: 13359216205 0951-8681289
电子邮件: 13359216205@qq.com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户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账号: 7252 2101 8260 0132 017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