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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经咸宁市人民政府授权,湖北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进行采购,采购形式为竞争性磋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依规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下称“项目”或“本项目”)

  (二)项目编号

  XZJC2016014

  (三)采购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咸宁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建设PPP项目规划总规模15万吨/天,分三期实施,每期规模5万吨/天,本次招标项目范围为一期工程5万吨/天。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污水处理厂土建施工,设备、工艺管道安装,电气、自控系统安装,照明,防雷接地,采暖,通风,综合楼,厂区道路施工,绿化等。

  建设地点:咸宁高新区横沟桥镇。

  出水水质标准:出水水质执行标准不低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并且要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CODcr小于40mg/L,色度小于5倍。

  处理工艺:不限。

  污泥处理:经干化后的污泥含水率不得高于80%,并运至咸宁污泥集中处置站。

  投资规模:本次PPP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5832.64万元,具体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它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铺底流动资金,最终项目总投资以政府审计竣工决算价格为准。

  合作期: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1年)。

  运作模式:项目拟采用PPP模式,以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通过政府采购选定社会资本,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间,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公司对服务范围内的污水进行处理,并获得政府购买污水处理服务费,用以回收项目投资、运营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按照约定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合作范围:在项目合作期内,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资金来源:项目公司自筹。

  股权比例:政府出资方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15%:85%。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积极参加磋商,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商业信誉需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企业财务管理相关文件或工作流程;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罗列清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单位开具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企业净资产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具有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资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牵头方需满足上述条件,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含全资子公司)拥有较强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具有市政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需提供管理团队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一方需满足上述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人(含全资子公司)有能力现金出资约5000万元参与设立项目公司,需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三十日内的银行资金证明),并有能力获得不少于1亿元的融资,需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融资意向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一方需满足上述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比达到51%以上的控股子公司)须提供一个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业绩证明(提供BOT/BOO/TOT合同等证明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资料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接受符合上述条件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高于2家。

  三、响应文件评审及采购结果确认的方法

  响应文件的评审工作将由依法组成的评审小组独立负责进行,采购结果确认的工作将由依法组成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独立负责进行。

  评审小组与供应商进行多轮谈判后,确定最终采购需求方案,最终采购需求方案确定后,对供应商提交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候选社会资本的排名。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按照候选社会资本的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进行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中选者。

  四、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2日至8日(上班时间)。

  2、招标文件发售: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资源交易-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 3月 2日至2017年3月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715-8181609。

  五、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D301开标室

  截止时间:2017年 3月14日上午9:00时前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3月14日上午9:10时 。

  开标地点: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北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王威

  联系电话:(0715)812115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咸宁市财政局十二楼

  联系人:张道会

  联系电话:(0715)8149206 1898662833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咸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5)8273640

  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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