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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航空新镇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HCHN2017-02-30

  宁乡县航空新镇污水处理厂已由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宁发改投 [2017]3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宁乡县1121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宁乡县1121工程建设指挥部

  2、项目名称:宁乡县航空新镇污水处理厂设计项目

  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宁发改投 [2017]3号

  4、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

  5、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宁乡县大屯营镇石家湾社区和韶光村。项目采用预处理+A²O反应池+深度处理工艺,近期设计规模4500m³/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建设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包括铺设HDPE双壁波纹管12KM等。

  6、估算总投资:约45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16万元。

  7、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需进行设计的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

  8、设计周期:60日历天。合同生效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定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但须具有水污染防治工程资质)。

  3、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给水排水执业证书资格。

  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12-2017年2月的社保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不能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退休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其设计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按规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5、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行贿或欺诈行为而被行业主管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并持投标承诺书(具体格式附后)原件、无商业贿赂记录原件(到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当地检察院开具证明)和廉洁承诺书(投标单位自拟)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4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nxzy.hnipp.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评标办法: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开标时查验原件)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开户名称: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宁乡支行

  银行账号:731904301710777

  注:(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如果没注明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不计利息。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将疑问发送邮件至nxggzy@sina.cn,过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八、设计补偿

  本项目无设计补偿。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乡县市民之家四楼北侧),具体开标室见大厅大屏幕。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8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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