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恩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拟就“恩施市金山大道西段(金桂大道至旗峰大道)工程排水管道材料采购”进行招标,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确定采购方式的函,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于2017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13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因第一次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未达到法定最低的要求,现发布该项目的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金山大道西段(金桂大道至旗峰大道)工程排水管道材料采购
二、项目编号:ESYDZBC17004
三、招标内容:
恩施市金山大道西段(金桂大道至旗峰大道)工程排水管道材料采购,主要采购各种规格型号的混凝土排水管,详细规格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四、项目预算:约395万元
五、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符合该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商;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 [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请供应商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6:30时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市民之家四楼政务服务大厅招标文件出售处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九、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
2017年4月 7日上午9:00-9:30(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13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13开标室)。
十二、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恩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718-841171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传真:0718-8277626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滨江花园小区亲水华府B座902室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