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余财国资【2016】68号)等规定,经国企采购(2017)17号国有企业采购申请书批准,现就余杭污水处理厂四期、良渚污水处理厂四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余杭污水处理厂四期、良渚污水处理厂四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QTJY-2017-016)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余杭污水处理厂四期、良渚污水处理厂四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特定条件:入围2017年度余杭区环保局环评报告书预选库,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评价范围目录中需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址: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窗口;
六、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本年度内缴纳过社保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七、招标文件领取:
本项目投标人在报名后凭区交易中心出具的“余杭区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的货物服务类采购投标报名书”至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355号金鑫大厦九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7年4月6日上午10时30分
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2017年4月6日上午10时30分
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元):
1)、金额为11000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79718100501600-0004
注:以上信息不得多字或少字,并必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汇入子账号不得错误,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2)、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电汇/网银,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并凭银行底单办理投标保证金递交函(办理地点:余杭市民之家三楼杭州银行),同时投标单位须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杭州银行咨询电话:0571-89273001
十一、招标代理公司:杭州瑞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迎宾路355号金鑫大厦九层;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571-89282811
十二、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藕花洲大街231号6楼规划审计部;联系人:高先生。电话:0571-86165710。
杭州余杭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兹委派我公司 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身份证号: )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项目编号: )的一切事项,若中标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特此告知。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委托授权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