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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蒙县(蒙古贞新城)区域城镇化建设-人民大街北段道路排水改造及南段雨水管网EPC招标

发布时间:2017-3-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蒙县(蒙古贞新城)区域城镇化建设项目-人民大街北段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及南段雨水管网工程EPC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阜蒙县(蒙古贞新城)区域城镇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阜蒙发改发【2016】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新实业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阜蒙县(蒙古贞新城)区域城镇化建设项目-人民大街北段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及南段雨水管网工程EPC项目,承包人应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采购(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外)、管网施工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城。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2250 万元。

  2.4招标范围:阜蒙县(蒙古贞新城)区域城镇化建设项目-人民大街北段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及南段雨水管网工程EPC项目,承包人应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材料采购(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外)、管网施工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 。

  2.5工期要求: 2017 年 4 月 11 日开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172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级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①2014年至今财务无亏损;②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③拟派项目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聘用人员,EPC项目经理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如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网上报名回执单、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证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携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以上证件由设计单位提供,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确认报名。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至 2017 年 3 月 19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45.00万元; 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至 2017 年 3 月 19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5 日 9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建新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阜蒙县防空办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邮编: 邮 编: 100044

  联 系 人: 齐越 联 系 人: 吴崎

  电 话: 0418-8833720 电 话: 0417-3355082

  传 真: 传 真: 0417-335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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