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2.发包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嵊州市长乐镇三阳村(石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4.建设地点:嵊州市长乐镇。
5.发包价(即审核预算价):696593元 。
6.发包范围及内容:施工图及预算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质量标准:合格
8.工期要求:2个月
9.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
(1)承包企业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地在嵊州市的企业或注册地在嵊州市外企业但在嵊州市内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并已按照“嵊建设【2016】66号”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并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
(2)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0.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包者,随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B证和身份证、设立分公司的除了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
11.竞包办法: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
(1)让利率为7%-15%,步长0.2%。
(2)按报名顺序由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以上证明均为原件)在摇号箱内当众摇取让利率,由监督员当众公布。前一家摇取的球号在后一家摇取前再放入摇号箱内。
(3)决包:摇取的最大让利率为中包让利率,对应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若出现并列最大让利率,由并列的竞包人按原摇号顺序再次摇号,以摇取的数码值最大者为中包候选人,让利率按第一次摇出的计算。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一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12.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上午9:00到11:30,下午2:00到4:00 ;
(1)发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报名及发售竞包文件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招投标220办公室。
13. 竞包保证金: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同时持相关凭证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财政管理小组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不计息)。中包人已缴纳的竞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中包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未中包的竞包人持相关凭证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财政管理小组退还竞包保证金。
开户名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财政管理小组;开户银行:嵊州农村合作银行长乐支行;账号:201000031499848;银行地址:长乐镇商业街。
14. 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帐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价的10%,已缴纳的竞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无息),差额须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缴至发包人帐号,否则视作放弃中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15. 竞包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发包时间:2017年3月31日9:30时。
提交竞包文件及发包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四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16.联系人:过庆钢联系电话:83785611
任燕电话:83338198
17.发包时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以上证明均为原件)参加发包会议。
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