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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工程10kV变电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DJZB2016-3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厂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2】4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二道工业集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工程10kV变电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工程10kV变电工程

  2.2工程概况:

  长春英俊污水处理工程10kV变电工程,新建2×1000kVA变电室一座;电源由三道变电所10KV中纬线187#杆接引,新出一回电缆线路接引至新建变电站。

  2.3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二道区英俊镇,北至规划英泰大路,东到耕地,南到耕地,西到规划雾河街。

  2.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5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06月30日,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2015)具有相关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应有从事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至少一项,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24日至2017年03月30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报名。报名时须持: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需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报名后被授权人持以上所有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报名合格证明到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电子光盘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1000元,退还时无息返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上午9:00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80.9152万元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联系人

  招标人:长春二道工业集中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吉南线1199号

  联系人:邹飞 电 话:130868134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泰来街1528号

  联系人:翟洋 电 话:1313447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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