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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市丹徒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EPC+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3-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 、 本招标项目 丹徒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EPC+运营项目管理工程 已经由 镇徒发改经信【 2017】 10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镇江市丹徒区恒瑞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

  ⑴、工程地点: 丹徒区域范围内 137个村庄 22041户的污水治理工程

  ⑵、工程规模: 1.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造价约 30000万元。

  ⑶、项目管理服务期: 3年

  ⑷、项目管理合同估算价:约 618.4 万元

  四、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招标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项目前期管理、项目总投资管理、工程造价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智能化平台管理、矛盾协调由项目管理公司全权负责)和项目施工监理。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一级注册建造师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拟选派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在手工程的要求: 资格审查时项目负责人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的在手工程不得超过二个 ,在其他地区不得有在手工程 ;

  ⑦、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为资审不合格。注:查询步骤: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 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

  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与其所投的项目管理标段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

  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 万元;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支付(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 932004010021398894,开户行:邮储银行丹徒支行)。(联系电话: 0511-88991767;财务室: 0511-89988189)。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 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加报名单位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注: 1.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为项目管理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 90分,其中投标报价( 32分)、项目管理方案( 22.5分)、项目管理机构( 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3分)、企业信用( 5分)、奖项 (1.5分 )。(评分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2、评标细则:

  (一)投标报价(32分)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618.4万元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A× 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96%、 97%。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9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分,偏离不足 1%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 A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 >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暂按总造价 30000万元计算相关费用)

  (二)项目管理方案( 22.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方案进行评分,可参照以下内容设置评审要点:

  1、项目合同管理体系( 2 分)

  2、项目进度管理体系( 3 分)

  3、项目投资管理体系( 3 分)

  4、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4 分)

  5、项目安全管理体系( 4 分)

  6、项目沟通协调管理体系( 2 分)

  7、项目管理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建议( 2 分)

  8、项目矛盾协调方案 ( 2.5 分 )

  说明: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项目管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项目管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80%。

  ( 2)投标文件的项目管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三)项目管理机构( 26分)

  项目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满足本工程项目管理任务要求,人员配备齐整,上岗证书齐全,专业人员配套。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负责人 1名( 6分)

  1)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 ,同时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的得 6分。

  2.项目管理工程师配备( 20分)

  1)市政专业项目管理师 2名。每名管理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 1分,每名管理师同时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加 1分、每名管理师同时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加 0.5分。最高得 5分 .

  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项目管理师 1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 1分、同时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加 1分、同时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加 1分。最高得 3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机电安装专业项目管理师 1名。具有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 1分、同时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加 0.5分、同时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加 0.5分。最高得 2分;

  4)给排水专业项目管理师 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 1.5分、同时具备国家一级建造师加 1.5分。最高得 3分;

  5)环境专业项目管理师 1名,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监理上岗证的得 2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加 1分、同时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加 1分。本项最高得 4分 ;

  6)造价项目管理师 1名,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加 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 1分、同时同时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加 1分。最高得 3分,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注 :( 1)项目管理工程师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外地区不得有在手工程,否则该项目管理工程师不得分; ( 2)需提供现场监理人员上岗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注册专业或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为准。注册证书延期注册正在办理的,需提供江苏省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材料接收凭证。( 3)以上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

  (四)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3分)

  现场配备:

  1.测量设备:有水准仪和经纬仪的得 0.5分,有全站仪的得 0.5分,有 GPS的得 1.0分,最高得 2.0分;(要求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上传至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

  2.现场须配备电脑、打印设备,有的得 1.0分,最高得 1.0分(要求将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其他材料中)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满分,每缺少一项设备扣相应分值,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

  (五)企业信用(5分)

  1 、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证书的得 3.0 分

  2 、根据“ 关于印发《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企业具有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镇江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资格证书的得 2 分。

  (1)、以上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

  (六)奖项(1.5分)

  企业监理的工程近3年内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及以上表彰的(如江苏为“扬子杯”),得1.5分;近2年内获得省辖市优质工程奖表彰的(如镇江为“金山杯”),得1.2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及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否则不得分。时间以获奖证书、奖状、正式文件签署的日期为准。)以上材料以企业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最高得1.5分)

  注:1、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2、近3年内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其他以此类推。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使用 CA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 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于 2017年 3月 28日 00: 00至 2017年 4月 1日 24:00 期间持企业 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CA证书办理咨询: 05118896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 18052893535)。

  九、 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7年 3月 28日 00: 00起至 2017年 4月 1日 24:00止。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十、 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 [2016]4号和苏建招函 [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用投标人的 CA登录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提出异议或投诉,纸质的异议或投诉一律不收,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丹徒招标办: 0511-88991638)

  十一、其他:

  1.本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和招标文件发放(下载)起止时间一致。

  十二、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蒋工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5262928738 电话: 0511-88992603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 mail: E— mail: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日期: 2017年 3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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