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607301704140201招标编号:赣建宁招字【2017】33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宁都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 ||||||||
招标工程项目 |
宁都县污水管网提升泵站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宁都县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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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宁发改投字【2015】259号 | ||||||||
建筑面积 |
353.10 平方米 |
层次 |
一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0723.81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316.78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涵盖的所有内容。该拟建建筑物为一栋提升泵房,建筑面积为353.1m2,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建筑物体型成圆形分布。建筑高度(室外地面至大屋面)为10.963米,采用框架结构体系;市政安装工程采用沉井法施工含市政管道、管道配件、阀件,电气照明、电气动力、电气自控。 | ||||||||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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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在有效期内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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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加盖企业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以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167773.08元,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2724279.24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2、本工程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1)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附本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4)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5)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7)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8)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提供赣州市辖区内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9)承诺书;(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原件。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投标企业网上报名的建造师必须与参加开标的建造师一致,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6、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15:00时。 | ||||||||
联系人 |
曾利、陈芳 |
联系电话 |
15270790913、0797-8400903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04月14日至2017年04月21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04月14日 |
获取方式 |
自行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04月14日 |
获取地址 |
自行下载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4月14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4月14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2017年0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