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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综合管廊(一期)PPP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发布时间:2017-4-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盘锦市兴隆台区综合管廊(一期)PPP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投资人选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人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XTC-1742045

  项目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综合管廊(一期)PPP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综合管廊(一期)PPP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由中选投资人与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某平台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中选投资人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某平台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股权。本项目特许经营期10年(含项目建设周期2年),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全权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廊分仓建设、管线工程(供水、雨水、污水、供热、供电、燃气、通讯等)、道路工程(含配套,建设范围:管廊街从辽河路到泰山路:红线宽度16米,长度1126.5米;油海路从工业街到管廊街段道路及排水工程:红线宽度32米,长度554.2米),上述道路人行道、绿化及配套工程;土地一级整理350亩等。特许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下的全部资产及经营权完好地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

  项目总投资估算4亿元(准确金额以审批过后的设计概算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本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资能力:2017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少于1亿元(提供协议、合同或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或者2016年(或2015年)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

  ④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工程师职称;

  拟派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需符合项目管理资质要求;

  ⑤技术能力: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⑥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五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须采用投标人本企业账户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刘 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5.1报名时间:2017年04月14日至2017年04月18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及要求: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资能力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职称证、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201室)进行现场报名(须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同时须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售后不退。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其他:

  时间:2017年04月14日至2017年04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二楼)。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4日上午10:00整。

  8、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9、《投标文件》请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1、联系方式:

  招商人: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于懋深

  联系电话:0427-2918004

  招商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联系人:何焕生、安凤瑞

  电话:0417-3355095、3355080

  传真:0417-3355093

  电子信箱:ykgx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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