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WLD201704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县湘江路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曹县湘江路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2.2工程概况:全段主管线共长约1600米,全线管道采用dn800、dn1000 硬聚氯乙烯(PVC-U)结构壁双层轴向中空壁管材,环刚度 8KN/m2;基础采用 180 度中粗砂垫层基础。管道接口形式及材料由管材生产厂家统一提供,其他性能要求满足《埋地用硬聚氯乙烯(PVC-U)结构壁管道系统》的要求。管道埋设在慢车道位置,破除后全段素土夯实后浇筑20cmC30混凝土路面,检查井周边进行加固。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遇不可抗拒原因工期可顺延)。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本项目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6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工程地点:曹县湘江路(东顺河—庐山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形: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5、其中使用施工资质报名的山东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打印信息;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8、本项目要求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现场报名,不允许授权给他人。
4.投标报名
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与 2017年4月 27日至 2017年5 月 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其身份证、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曹县集中采购交易中心(青菏路与长江路交汇处西100米路北公园天下内)报名室报名;
注:4.1.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2.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与图纸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沃尔德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曹县昆仑山路 地址:菏泽市黄河西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人:申女士
电话:13346203105 电话: 0530—5204666
邮箱:wedhez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