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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站VOCs收集治理工程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污水站VOCs收集治理工程项目总承包(EPC),招标人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建设地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

  2.1.2招标编号:YXZ-2017-1292

  2.2招标范围

  2.2.1 范围:总承包价格中包含本EPC项目所应有的工作范围和服务范围。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年产10万吨1,,4丁二醇污水处理站VOCs治理EPC总承包。包括对污水站事故池、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以及乙炔事故池等处的挥发性有机物的加盖收集(玻璃钢密封;其中污水站事故池已封闭,仅留用4处通风口);对以上标段的治理后,排放标准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无量纲小于6000,同时满足GB31571和GB31570最新标准。

  2.2.2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单位应具有环境工程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包含2000万元)人民币;

  3.4信誉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5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自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国内不少于3个污水VOCs治理的类似大型石油或化工工程案例;

  3.6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要求证明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出具日期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参加报名;

  4.2报名地址: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楼1904房间);

  4.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件、业绩合同、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等资料(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鹏飞 联系电话:15039296857

  8.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 0371-63616905 13949027587

  邮箱:hnyxwb@126.com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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