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ZCX --201746 号
公司:
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要采购如下货物和服务,请按下表格式报价并请注意如下事项:
1 、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
2、 报价请于 2017 年5月17日15:00前 密封盖章送至高邮市政府采购中心(海潮路47号高邮财校209室),逾期将不予接收。
3、 请将包括“供货时间”、“总价”、“合计数”在内的所有应填写的项目填全,否则以废单处理。
4、 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3年内不得进入高邮市政府采购市场,并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5、 采购中心:钱先生 联系电话:0514-84616755
采购单位:王主任 13852175401
项目序号 |
名称 |
范围及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 |
总价 |
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 |
1 |
污水处理设施 |
详见附件 |
24 |
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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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大写: ¥: | ||||||
投标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
报价要求 | |||||||
1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投标方具有本行业类似成功案例; | |||||||
2 、报价具体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 |||||||
3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016年以来两份不低于20万元的类似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4 、报价供应商不得涂改询价单采购的参数,否则当废单处理。 | |||||||
5 、所有设备,卖方免费负责安装、调试、培训等。 | |||||||
6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 |||||||
7 、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
8 、付款方式:每年年终一次性支付 | |||||||
备注 |
投标报价中应包含: 设备 - 运输 —保 险—安装—调试—培训— 售后服务 - 税金 等 。 | ||||||